甬建發〔2023〕16號
各區(縣、市)、開發園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統一和規范民用建筑充電設施設備技術要求,提供民用建筑充電設施建設運維指導,結合我市民用建筑充電設施工程實踐經驗,我局組織寧波市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等單位對《寧波市民用建筑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和充電設備技術規定》(甬DX/JS 008-2020)進行了修訂,經公開征求意見,并通過專家評審,現批準發布,編號為甬DX/JS 008-2023,自2023年5月1日起提交施工圖設計審查文件的項目,均應嚴格執行本規定,《寧波市民用建筑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和充電設備技術規定》(甬DX/JS 008-2020)同時廢止。
本規定由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管理和解釋,電子文本可在寧波建設網(http://www.nbjs.gov.cn/)“網上辦事”欄目“下載專區”下載。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和建議請反饋至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科技設計處。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3月23日